支持性的国家政策能促进公民社会广泛参与到预防艾滋病的社会干预工作中
卫生部于2004年下发了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建立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的通知1,2005年又发布了一个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2,支持在商业性工作者、静脉吸毒者等九类目标人群中开展综合性干预活动,建议使用同伴教育、安全套推广和美沙酮替代治疗等干预方法。
政府出台的这些政策对于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的促进是非常重要的支持性资源:不仅使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卫生工作者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师出有名”,并有助于他们申请到执行项目的资金;而且这些文件对“针具交换”、“对性工作者进行健康教育”等有争议干预手段的肯定和推广,消除了卫生工作者和大众的顾虑。
值得一提的是,该通知特别规定了“动员、培训和支持其它有关部门、社区、社团等社会力量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是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的职责任务之一。而且,实际工作经验也证明,目标人群和相关社团的积极参与与否通常会决定高危行为干预的成败。因此,这些政策也是我们促进政府机构与社区组织加强合作的有力依据。
在这份政府文件中提到的目标人群有商业性工作者、性病病人、男男性接触者、静脉吸毒者、建筑工人、流动人口,主动接受艾滋病检测和咨询的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或性伴。建议采取的高危行为干预方式分别是小媒体宣传、同伴教育、外展服务、安全套推广(包括商业营销、社会营销和免费发放等方式)、规范性病诊疗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自愿咨询检测、美沙酮治疗、针具交换、热线服务等。
1 卫办疾控发〔2004〕129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建立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通知》(http://www.moh.gov.cn/newshtml/15371.htm) 2 卫办疾控发〔2005〕102号——《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http://www.moh.gov.cn/newshtml/99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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