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区NGO防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有为有位,共担责任。
考察的NGO组织能充分发挥自己人才聚集、信息灵通、机制灵活和联系面广的优势,在行业协调管理、提供决策咨询、繁荣学术研究、发展公益事业以及开展民间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
他们善于在纷繁复杂的大环境中找准发展定位,能够在挑战中发现和抢抓机遇,能够在不可能中发现可能,以超前的思维、崭新的理念和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促进发展。
(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所考察的NGO组织,针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的各个不同环节,结合组织自身的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防艾措施,千方百计借助省(区)内外力量,加快自身发展。
(三)自立自律,互联互补。
尽管从整体上看我国社区组织发育程度不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但是,我们考察的这些组织为什么能够生存并不断发展?除有政府的支持和国际社会资助外,与这些组织内部加强自我管理和与其他组织协调共进的机制分不开。
考察的这些组织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有一个明确的宗旨和目标,有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有一群富于社会责任感的、组织和创新能力强的志愿者骨干。
总体来看,两省(区)思想体制障碍克服得好、主体主动性调动得好、发展环境打造得好、创造性的工作开展得好,这些成功实践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具有超前的思想意识。他们拥有开阔的眼界,能够敏锐地发现机遇甚至主动地创造机遇,能够动态地、创造性地解决发展中的各类难题。
实施借力的工作格局。他们善于借他山之石,激发内部潜力,经本土化后为己所用,使防治艾滋病工作焕发出旺盛的活力。
严格自律的精神状态。他们清楚肩负的使命,并为完成这一使命而不懈怠、不向困难低头、不向挑战屈服,从而成为了NGO中的佼佼者,为社会公众广泛认可,使防艾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中。
通过考察和思考,我们认为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NGO性质的不确定性影响其功能的发挥。
(二)NGO防艾资金来源单一,自身生存困难。
(三)NGO防艾工作的技术与信息资源短缺。
上述问题具有普遍性,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防艾工作。为此,我们认为需要从观念、法律和管理上解决:
1、政府重视支持NGO是其开展防艾工作的重要保障。
培养和发展NGO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NGO是国家防艾工作一支重要的补充力量。近几年我省NGO参与防艾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态势,拥有了一定的防艾工作经验和人力资源,为政府防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补充和配合作用。然而,目前我省艾滋病流行形势十分严峻,防艾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转变观念,重视支持NGO和社会团体开展防艾工作。一是尽快完善NGO机构的法律法规建设,为NGO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环境,包括政策支持和身份确立等;二是安排一定的项目,或以政府买服务的方式,支持NGO参与防艾工作,发挥其作用,促进NGO有序发展。
2、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是NGO开展防艾工作的关键所在。
NGO组织既然作为政府防艾工作的助手,则政府除应予以适当的资金扶持外,还应通过各种途径,为国际组织、国内相关组织机构与NGO间牵线搭桥,以利于引进更多的项目经费,促进NGO持续、深入地开展防艾工作。
3、技术支持和能力提高是NGO开展防艾工作的重要动力。
NGO要持续有效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和信息资源,逐渐建立一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项目实施能力的骨干队伍。因此,政府相关部门、CDC应从技术方面支持和帮助NGO组织开展防艾工作。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畅通信息交流渠道,让NGO能定期了解和掌握AIDS流行趋势、防艾工作动态,这样才有利于NGO找准切入口,更好地配合政府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二是相关部门应有计划地定期对NGO进行培训,介绍国际艾滋病预防项目实施办法和经验,提高NGO引进和实施项目能力、以及预防和干预的工作能力;三是有计划地组织NGO进行防艾工作交流学习和互访,加强NGO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以进一步形成和巩固我省预防艾滋病工作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包括NGO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良好局面,推动我省预防艾滋病工作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下去。
参加考察的同志一致认为,尽管考察时间有限,但由于目的明确,针对性强,确实起到了开阔眼界,转变观念,开拓思路,学习借鉴的作用。
四川省NGO考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