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包括民间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省政府法制办于去年6月起草了《四川省促进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办法》。法制办多次召开会议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民间组织的意见,对该《办法》进行修改。2008年3月6~8日,由省法制办政法文教卫处副处长刘晓、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瑞雪、省防艾办肖志勇、省性艾协会会长王敦志组成的立法调研组,赴攀枝花市对当地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情况进行考察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攀枝花康乐咨询服务中心、攀枝花学院性健康知识宣传社等民间组织考察防艾工作,听取意见,了解困难与需求,并召开了有攀枝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疾控机构、人民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社区负责人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对《办法》的修改意见。本次立法调研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对该《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尽快报批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省性艾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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