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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歧视有奖征文(十)小峰看病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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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金色阳光儿童互助关怀协会 袁文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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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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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HAIN
发布时间:20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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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峰是一个艾滋病儿童感染者,已经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病情基本稳定。一天他有些发烧,考虑到艾滋病专科医院有些远,小峰父母准备带他到离家较近的一家省级医院看病。 临出发前,小峰父亲犹犹豫豫地对小峰母亲说:“把孩子的病告诉医生吧。”小峰母亲坚决反对:“现在对艾滋病人这么歧视,要是说了,大夫不给孩子看病怎么办?”小峰父亲不信:“人家是大医院,不会的” 到了医院,见到大夫,小峰父亲第一句就是“医生,这孩子HIV……”那大夫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立刻睁大了眼睛,身体猛的向后靠在椅子上,尽量拉大与孩子的距离,忙不迭地说:“那你们不能在这里看,你们应该去传染病医院,我这看不了。” “可是我们的孩子只是有些发烧,不是别的病。”小峰父亲还在争取。 “那我可以给你开点药,你先吃吃,不行还是找传染病医院吧。”医生迅速开了一张处方,交给小峰父亲,自始至终,他没有给小峰做一点检查,没有碰小峰一下,甚至没有看小峰一眼。 小峰母亲不甘心,又重新挂号,换一个医生。这次见到医生,没有提艾滋病的事,医生给孩子检查后决定先打三天吊针。 打吊针时,小峰父亲又忍不住对护士说:“这孩子HIV 。”打针的护士不知是没听到还是没听懂,还是埋头打针,旁边的护士长听到了,忙问:“这孩子什么病?先别打针。”可是护士已经把针扎上了,护士长只好说:“那你们先过去吧。” 小峰父母给孩子找了一张床,让孩子躺下,不一会儿,护士长把小峰父亲叫出去。又过了一会儿,小峰父亲回来了,脸色很难看,小峰母亲忙问怎么回事。小峰父亲只好说:护士长让转院,说他们没有护理艾滋病的经验,怕孩子万一有问题他们解决不了,耽误孩子的病情。还有,为了其他病人的安全,孩子躺过的床上的被褥全部要销毁,让我们掏二百多元钱…… 小峰母亲气坏了,普通发烧为什么一定要去专科医院看?我们孩子只是在床上躺一下,一没有出血,二没有呕吐,三没有大小便,为什么要销毁所有的被褥?为什么要让我们出这个费用? 小峰父亲只好劝妻子,说好说歹说,因为孩子只打一瓶吊针,总算让我们把吊针打完再走。钱我已经给他们了,不要计较了。 打完吊针回家,小峰母亲一路上还在心疼二百多元钱,不停地数落丈夫,抱怨医院。上公共汽车的时候,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那些人仗着人多,竟然不依不饶,推推搡搡要打小峰父亲,小峰父亲急了,拿出小峰的抗HIV 药物(因抗病毒药物对服药时间要求很严,所以小峰父母走到哪都带着小峰的药),上面赫然写着“治疗成人HIV”,让那几个人看,一面大声地说着:“你看看我是啥病!有本事你打我,打出血来咱俩一块儿死!” 有一个人看清了上面的字,立刻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们马上下车了。”车一到站,他立刻拉着自己的同伴下车了,下车后,他给同伴们说了什么,那些人一个个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小峰父亲为自己的急中生智得意了一下,而后又陷入深深的悲哀,当知道你是HIV,连小混混都怕你了,这是不是又一种歧视呢? 小峰后两天的吊针是在专科医院打的,而且,从那以后,小峰如果有病,尽量去专科医院,如果还去综合医院,还会不会把孩子的感染者身份告诉医生护士呢?小峰父亲说:“我看他们自我保护的很好,应该不会发生交叉感染,就不用说了。” 和小峰相比,同在一个城市的小雪更加不幸,他因为艾滋病住院期间,母亲把孩子得病的情况告诉了学校,从医院出院后,学校却拒绝孩子上学,说:“让孩子好好养养身体吧。”小雪的母亲无奈,只好自己在家教孩子,面对孩子“为什么我不上学?”问题,妈妈只好用各种理由搪塞。以后怎么办?小雪母亲不知道,她只有深深地叹气。 和小峰父亲,小雪母亲相比,更多的儿童感染者父母选择了沉默,他们放弃了儿童免费入学的权利,因为免费入学就意味着无学可上,他们放弃了民政补助的优惠政策,因为民政补助就意味着公开他们的感染者身份,在歧视和贫穷之间,他们宁可选择贫穷。 孩子们还小,还不知道在自己身上艾滋病感染者的标签已经给他们带来并 将一直给他们带来各种各样的歧视: 没有儿童药物,是政府医药部门对他们的歧视; 无法上学,是教育部门对他们的歧视; 无法去综合医院看病,无法做手术,是医院、医生、护士对他们的歧视; 没有小朋友和他们玩,是小朋友家长对他们的歧视; 将来他们的读书难、就业难,婚姻难……是整个社会对他们的歧视! 儿童感染者基本上都是输血感染或母婴感染,他们是最无辜、最不幸的,他们没有健康,没有未来,有些甚至没有父母,没有家,没有爱……他们失去的已经很多,我们的社会本应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爱心。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虽然有佩戴着爱心红丝带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到北京佑安医院看望艾滋病人,温家宝总理到地坛医院看望艾滋病患者,虽然有国务院领导同志深入河南上蔡县艾滋病患者较多的村实地调查,一些社会知名人士主动担任“爱心大使”……这些行动的确给艾滋病人送去了温暖、传递了爱心,但并没有使更多的人突破心理障碍,消除隔阂和歧视。 只要还没找到有效的药物和治疗手段完全攻克艾滋病,不管如何如何正面宣传、如何普及艾滋病知识,缘于人类对疾病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歧视就不可能完全消失。而我们能做的,也许只有通过法律和媒体两个渠道,尽量减少这种歧视,将歧视降到最低点。 今年三月份,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无疑在艾滋病感染者权益保护、消除歧视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然而我们遗憾的发现:《条例》对艾滋病人权益的保护,仅仅是停留在原则上,而对现实中的歧视现象,并未有相应的约束和处罚措施,也就无法真正具备法律的约束力。我们需要更完备,更具有操作性的条例,才能使现实中的歧视降到最低。 而消除民众在心理上对感染者的歧视,则更多的依赖于媒体的工作。然而,现实生活中,媒体不恰当的宣传对社会对艾滋病人的心理歧视反而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出现在媒体报道中的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多与吸毒、卖淫、同性恋有关,这使艾滋病感染者往往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被赋予“上帝的惩罚”的评价;在许多照片和文字的描绘下,艾滋病患者给公众留下了都是全身溃烂、骨瘦如柴、形销骨立等另人惊恐的印象。实际上,绝大多数患者和感染者看上去和健康人群没什么差别。过分强调艾滋病不可治愈又使公众对艾滋病人的恐惧和歧视雪上加霜。而我们熟知的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又有哪一个可以彻底治愈呢?至于传染性,就更不值得一驳,且不说日常接触绝对不会传染!在我们已掌握的三个传染源中,只有输血传染是百分之百传染,母婴传染和性传播都是有比例的,很多父母患病后生育的孩子是健康的,更多夫妻有一方感染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夫妻生活了十年以上,另一方依然是健康的,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恐惧缘于无知,也缘于错误的信息,媒体在正确的舆论导向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只有把握准确的报道,尊重事实和真相,才能增进公众对艾滋病正确的认识,同时尊重每一个人,让没有感染的人消除内心的恐惧和歧视,同时有权保护自己不被传染,而感染者有权保护自己得到平等的权利,不受歧视和伤害,这才是媒体真正的目标和责任。 与其他任何疾病一样,艾滋病也是人身体所患疾病的一种,作为病人,艾滋病患者理应享受合理的治疗和不受歧视的权利。我们也许暂时无法完全消除人们内心深处和潜意识中对艾滋病人的歧视,但可以通过我们的努力以法律的形式保障艾滋病人的权益不受侵犯,保护艾滋病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舆论的形式宣传积极向上的艾滋病人形象,消除人们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妖魔化印象。毕竟保护艾滋病人的权利,使他们免受歧视和羞辱,是国家、社会、媒体、其他公民对一个人最基本尊严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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