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关于提交2006年度非政府部门参与项目完工报告的通知
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非政府部门参与项目协议单位: 2006年度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非政府部门参与项目执行协议约定时间为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请项目协议单位履行承诺,根据协议要求于2007年10月30日前提交结题报告(详见2007年9月12日电子邮件通知)。 对于不能按约定期限完成项目的协议单位,应在2007年9月14日(以邮戳为准)前向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将委托专家审核,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将在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中心网站上公布未能按时完工的单位及相关信息。对于未能通过验收的协议单位将依据专家意见限期整改,时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对于整改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的协议单位将拒付尾款。对于未能完成项目的协议单位将依照协议追回项目款。 特此通知!
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