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艾滋病防治条例》宣讲骨干培训班纪要
为深入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加强对《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的学习和理解,中英艾滋病策略支持项目第二期《艾滋病防治条例》宣讲骨干培训班于2007年9月3日至7日在江西省举办。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国艾办、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等5个部委的代表,江西、新疆、湖北、湖南、四川、吉林、广西、贵州等8个CHARTS项目省及黑龙江、辽宁、宁夏、重庆、内蒙古等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6个项目省的联络员和宣讲骨干,江西省公安厅、宣传部等十余个部门的代表共8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开幕式由国艾办计划督导部主任余冬保主持,江西省卫生厅范为民处长致欢迎辞。国艾办主任助理韩孟杰到会祝贺,强调了条例宣讲骨干培训的重要意义,《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的制定及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作用。
培训班上,国艾办法制办李敬鹉处长从条例制定者的角度对条例的制定基础及要点分领域和部门进行解读,深入剖析重点词语的深层含义。特聘教授陈宝珍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并逐条释义。余冬保主任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安徽医科大学的秦侠教授介绍了《框架》和信息收集指南及重点指标。通过以上讲解和学习,参会代表进一步的把握《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要点,深入理解其重点语句和丰富内涵,明确开展条例宣讲时如何准确表达这些深刻涵义。对督导评估框架及信息收集的内容和指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项目省制定本省督导评估计划方案奠定了基础。
根据专家的讲解和介绍,项目副主管石凯组织了分组讨论。讨论主要集中在对条例的理解和实际贯彻,对督导评估框架指标的理解和应用。各小组成员积极参与,踊跃发言,达成共识,认为:《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实施对于明确政府和各部门责任,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培训能够加深条款内容及其使用范围的理解,但其中一些条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待完善;应该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使多部门领导多了解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并纳入到常规工作中。督导评估框架的制定和推广是评价艾滋病防治工作,使其标准化、系统化的重要工具,但是其实施主体和范围应该加以明确,一些指标的实际可操作性还有待改进。
此次培训不仅提高了参会代表对《艾滋病防治条例》的理解,为条例宣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师资基础,而且促进了《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的理解和推广使用。
培训班委托江西省艾办组织,工作人员对工作尽职尽责,获得了参会代表的好评。本次培训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获得了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