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承诺宣言 “全球危机-全球行动” 2001年6月27日
1. 我们各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及各国国家和政府代表于2001年6月25日至27日汇聚联合国,出席按照第55/13号决议召开的大会第二十六届特别会议,作为紧急事项,审查并处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各个方面,并确保全球承诺加强协调,并加紧作出国家、区域和国际努力,以全面方式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
2. 深切关注艾滋病毒/艾滋病蔓延全球,其范围极广,影响极深,造成全球紧急状况,是对人的生命和尊严以及切实享受人权的一个最严重的挑战,破坏世界各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影响到社会各个层次-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
3.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到2000年底全世界有3,61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其中90%在发展中国家,75%在撒南非洲;
4.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蔓延影响到所有人,不论贫富,不分年龄、性别或种族,还注意到发展中国家受到的影响最严重,妇女、青年和儿童、尤其是女童,最容易受到伤害;
5. 还关注艾滋病毒/艾滋病的继续蔓延严重妨碍我们在千年首脑会议上通过的全球发展目标的实现:
6. 回顾并重申此前我们以下述方式就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作出的承诺:
2000年9月8日《联合国千年宣言》;
2000年7月1日《关于落实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所作的承诺的政治宣言及进一步行动和倡议》;
2000年6月10日《关于实施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的政治宣言及进一步行动和倡议》;
1999年7月2日关于进一步实施《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的重大行动;
2001年4月25日采取行动遏制亚洲及太平洋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区域呼吁;
2001年4月27日《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肺结核和其他有关传染病的阿布贾宣言和行动框架》;
2000年巴拿马《伊比利亚-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宣言》;
2001年2月14日加勒比遏制艾滋病毒/艾滋病伙伴关系;
2001年5月14日《欧洲联盟行动方案:在减少贫穷的框架内加速遏制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肺结核的行动》;
2000年5月4日《波罗的海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宣言》;
2001年5月18日《中亚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宣言》。
7. 深信必须吸取过去20年来的经验教训,迅速对艾滋病毒/艾滋病作出协调和持久的反应;
8.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非洲,特别是撒南非洲所受影响最为严重,艾滋病毒/艾滋病在非洲被视为紧急状况,对发展、社会凝聚力、政治稳定、粮食安全和预期寿命造成威胁,并造成极大的经济负担;非洲大陆情况严峻,需要采取紧急和非常的国家、区域和国际行动;
9. 欢迎非洲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2001年4月在阿布贾特别首脑会议上作出承诺,特别是保证制定指标,至少将国家预算的15%用于改善保健部门,以帮助遏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并认识到资源有限的国家必须获得更多的国际援助,才能采取行动达到这一指标;
10. 又认识到其他区域也受到严重影响,面临同样的威胁,特别是:加勒比区域居撒南非洲之后,艾滋病毒感染率第二高;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已有75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拉丁美洲区域有15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中欧和东欧区域的感染率迅速上升;如果不采取具体措施,艾滋病毒/艾滋病在世界各地的蔓延和影响就会迅速扩大;
11. 认识到贫穷、不发达和文盲是造成艾滋病毒/艾滋病蔓延的主要因素,并深为关切地注意到艾滋病毒/艾滋病正加剧贫穷,目前正扭转或阻碍许多国家的发展,因此,应该以综合方式予以处理;
12. 注意到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也加剧了艾滋病的蔓延;
13. 进一步注意到耻辱、沉默、歧视和拒绝接受现实的态度以及缺乏保密性等问题破坏预防、护理和治疗工作,增加了艾滋病对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的影响,也必须予以解决;
14. 强调男女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是减低妇女和女童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易受伤害性的基本要素;
15. 认识到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这样的大流行病而言,得到药物治疗是逐步充分实现人人享有最高标准身心健康权利的基本要素之一;
16. 认识到充分实现人人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是对付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全球对策的一项要素,包括在预防、护理、支助和治疗方面可减低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易受伤害性,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或可能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人蒙受耻辱和歧视;
17. 确认预防感染艾滋病毒必须成为国家、区域和国际社会遏制艾滋病对策的支柱;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及受其影响者的防治、护理、支助和治疗是有效对策中相互加强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遏制艾滋病的全面办法中;
18. 认识到必须实现本《宣言》提出的预防目标,以期阻止艾滋病的蔓延,并确认各国都必须继续注重通过教育、营养、宣传和保健服务进行广泛有效的预防,包括开展提高认识的运动;
19. 认识到护理、支助和治疗工作促使人们更愿意自愿接受保密的咨询和检查,使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和易受伤害的群体与保健系统保持密切接触,便利他们获得信息、咨询和预防用品,从而有助于开展有效的预防;
20. 强调文化、家庭、道德和宗教因素在预防艾滋病及其治疗、护理和支助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考虑到每一国家的具体情况,以及必须尊重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21. 关切地注意到某些经济、社会、政治、财政、文化和法律消极因素阻碍了宣传、教育、预防、护理、治疗和支助等工作;
22. 注意到必须建立和加强有效提供预防、治疗、护理和支助服务所必需的人力资源以及国家保健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
23. 认识到有效的预防、护理和治疗战略将要求在行为上作出改变,以及增加疫苗、避孕套、杀微生物剂、润滑剂、无菌注射器材和药物等物资,包括抗逆转录病毒疗法、诊断法和相关技术的提供和获取,以及加强研究与发展;
24. 又认识到药物和相关技术的费用、供应和负担能力问题是有待全面审查和处理的重要因素,而且有必要同私营部门和制药公司进行密切协作,降低这些药物和技术的费用;
25. 确认缺乏可负担得起的药品和可行的供应结构和保健制度仍在阻碍在许多国家有效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最贫穷的人的情况尤其如此,以及低价为需要用药者提供药品的努力;
26. 欢迎一些国家做出努力,依照国际法促进国内工业的革新与发展,以增加药品的提供,保护其居民的健康;并注意到需要进一步加以评价国际贸易协议对基本药物供应或当地生产以及它对新药物开发的影响;
27. 欢迎一些国家在遏制艾滋病蔓延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下列措施:强有力的政治承诺和最高级别的领导,包括社区领导;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和传统药物;有效的预防、护理、支助和治疗战略;教育和信息手段;同社区、民间社会、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和脆弱群体合作;积极促进和保护人权;认识到必须通过区域和国际合作,包括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边合作,分享并丰富我们的集体和个别经验;
28. 确认在国家和区域两级用于防治艾滋病的资源与所涉问题的严重程度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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